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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13C呼气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8 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13C呼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预算:2.2万元

(四)参数:

1、一键式操作完成测量,操作界面直观简便;

2、分析速度≤2分钟/对样品;

3、开机预热时间≤20分钟;

4、检测样品浓度范围1%--6%;

5、全中文界面,病人信息存储及查询功能;

6、完善的仪器自检功能,随时进行仪器核心部件的的检测判断;

7、精密度:δsd不超过0.2, C . V .不超过±1%;

8、稳定性:在8小时内测量, C . V .不超过±1%;

9、孔间差:δ不超过0.3;

10、准确性:测定 DOB 10的气体,偏差不超过±10%;

11CO2线性:CO2浓度在1%~6%范围内,相关系数 R 0.99;

12、≥10通道以上;

13、红外光源,高效率、长寿命、低衰减。

14、要求设备配套使用的尿素13C呼气试验药盒剂型既能有效规避假阳性又能有效规避假阴性。

15要求设备配套使用的尿素13C呼气试验药盒内的呼气样品袋具备完好的呼气结束瞬间密闭装置(自动止回阀),以保证呼出气样品合格的密闭性,不有丝毫泄露。

16要求设备配套使用的尿素13C呼气试验药盒采样时长不超过20分钟,最大限度减少医护人员工作量及患者的待诊时间。

17、设备接口为止回阀专用适配器接口,可接驳内置止回阀的专用自动密封呼气袋。

18.质保期:≥3

(五)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30%

(共同评分因素) 

30分

以最低有效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 ×3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技术参数要求56%

(技术类评分因素)

56分

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的得56分;“▲”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共计5条),”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共计1条),“▲””条款为一般参数共计12,负偏离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

1. 一般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34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2. ”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22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3.供应商此项得分=一般条款得分+“”条款得分。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2)有子项的条款:以每项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

:”条款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技术资料或产品彩页宣传资料等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但无法证明其满足“”条款,视为“”条款负偏离,在本项予以扣分。无具体要求的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依据。未响应的视为负偏离。

需提供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予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其余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行响应,不响应或不满足不得分。

3

售后服务方案8%

(技术类评分因素)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健全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②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③提供产品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④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内容。以上内容齐全得8分,任缺失一项扣2分,任一处存在不合理之处扣1分,每项最多扣2分。

 

4

履约能力6%(共同评分因素)

6分

供应商提供2022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业绩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的,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商务要求

(一)供货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到货。

2.供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所涉及材料、人工劳务、运输、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交通费用、税金、风险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完成并收到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50%,半年后支付40%,1年后支付10%。

(四)售后服务:

1.在质保期内零配件及其维修费用全免,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报修后半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货物经成交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2.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三、投标人资格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8.1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

8.1.1响应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根据国办发〔2017〕41 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8.1.2响应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2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8.2.1提供响应产品的备案凭证;(仅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

8.2.2提供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复印件;(仅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

注:以上资料必须齐全,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有意投标的公司需于2025121517:30前在设备科报名(可电话报名)。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壕子口铁站街东巷48号

邮编:641001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832-2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