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富士电子肠镜维修及维保项目采购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5 来源:超级管理员电子肠镜维修及电子胃肠镜维保项目
电子肠镜:品牌:富士 型号:EC-250WM5
电子胃镜:品牌:富士 型号:EG-250WR5
(二)采购预算:68000.00元
(三)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四)故障情况及维修要求:
1.故障情况: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2.维修内容:需要维修肠镜摄像头组件、盖帽、喷嘴、主软管、蛇骨组件、弯曲橡皮、鼓轮钢丝、副软管、基板、及相关辅料。
(五)维保内容:
1.电子胃、肠镜各1条;
2.维保时间1年。
3.服务要求:提供全保服务,承担服务期内电子胃、肠镜故障维修,定期保养等以及由此产生的人工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商务要求
(一)供货要求:
1.维修完成时间:开标后15日内完成。
2.供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所涉及材料、人工劳务、运输、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交通费用、税金、风险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完成并收到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及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50%,半年后支付50%。
三、投标人资格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8.1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
8.1.1响应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根据国办发〔2017〕41 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8.1.2响应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2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8.2.1提供响应产品的备案凭证;(仅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
8.2.2提供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复印件;(仅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
注:以上资料必须齐全,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联 系 人: 梁老师
联系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铁站街东巷48号
联系电话: 0832-2210820